医院回应医生被护士打骨折 赔偿分歧引发长期纠纷!在湖南郴州的一家医院里,一名疼痛门诊医师与护士因工作摩擦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医师鼻部被椅子砸成上颌骨额突骨折。事件发生后,医师立即报警并住院手术。近五个月内,医院进行了三次调查、十二轮协调,派出所也调解了四次,但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9月3日,院方公开回应称将根据双方过错严肃追责,并建议通过调解或法院解决民事纠纷。
4月6日上午,嘉禾县人民医院疼痛科门诊正常开诊。当天坐诊的唐某和同区域的护士欧某因工作中产生矛盾发生了冲突。具体起因不明,但唐某声称自己在上班期间被殴打,而院方则定性为肢体冲突。冲突发生在诊区,监控录像是否完整覆盖未知,已知的是唐某鼻部被椅子碰伤。
冲突后,唐某当场流血并报警。珠泉镇派出所出警按治安案件受理,CT检查显示其上颌骨额突骨折,随后他住院接受了手术。4月中旬,医院启动首轮内部调查,基本还原了“先争吵后动手”的过程,但双方对谁先开口骂人、谁先抓起椅子各执一词。
唐某出院后,医嘱休养一个月。派出所第一次调解时,唐某提出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在内的赔偿要求,而欧某只愿意承担部分医药费,谈判未果。5月,医院组织第一次协调会,提议将两人班次错开,但双方均不接受。
接下来几个月内,派出所继续进行调解,核心问题仍是赔偿金额分歧。医院第二、三轮调查发现,两人的矛盾并非突然爆发,之前三个月就因为理疗器械清点和微创室叫号顺序等问题多次争执,但未得到妥善处理。
8月30日,唐某在问政平台上发帖称自己被打致骨折,报警近五个月仍未见处理结果。9月3日,院方正式回应,表示已经组织过多次调查和协调,建议通过人民调解或法院起诉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并承诺将根据双方过错严肃追责。
从法律角度看,工作场所打架不是单位内部私事。如果唐某的伤情达到轻伤二级以上,欧某可能面临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同时,医院内部追责和公安处理是两条平行线,互不影响。民事赔偿谈不拢不代表可以一直拖下去,唐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法院判决时会根据双方过错比例分摊责任。
白大褂下的医护人员也是普通人,日常工作的琐事累积可能导致冲突升级,但一旦涉及严重伤害,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