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平台上充斥着各种商品广告。不少推销者在视频中声称产品“亲测有效”。然而,仔细观察后会发现,许多出镜者并不是真实的人,而是由AI生成的数字虚拟人。没有感知能力的数字人如何产生“真实体验”,又是否有资格为商品代言?

不久前,某AI短剧制作方发布了一条植入商业广告,AI数字人以第一人称宣称:“我的美瞳戴了一天,都很舒服”,视频中还附加了相关产品链接。这引发了大量网友质疑:一个没有生理感知能力的虚拟形象,凭什么向消费者推荐直接接触眼角膜的美瞳产品。

8月3日,“AI短剧女主60秒广告报价25.8万元”登上热搜;8月6日,相关内容的广告视频被制作者下架。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表示,如果数字人在广告中表达只有真人才能有的独特化、个性化体验,可能涉嫌虚假广告。比如,数字人赞美某个食品特别好吃,这显然是拟人化的虚假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