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一名女子骑电动车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本身并不复杂,但事故发生后,这名女子的态度和言论引发了广泛讨论。

她拒绝道歉,反而要求正常行驶的骑手向她道歉,并声称要去验伤。交警到场调查后明确判定:逆行女子负全部责任,并告知她验伤费用需自行承担。面对这个判决,女子反问交警:“我逆行就该死吗?”还质疑为什么要有顺行和逆行之分。

被撞的一方在现场说了一句引人共鸣的话:“你的违法,不能让别人替你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逆行通常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这起事故中,交警的判决是明确且合法的。

法律从未说过逆行就该死,而是规定逆行是违法行为。如果因逆行造成事故,逆行者应承担全部责任。这不是谁该死的问题,而是谁违法谁担责的问题。你逆行、撞了人、全责,自己承担验伤费用,这就是法律。
现实生活中常有人自己违法却要求他人承担责任。例如,逆行撞车后要求对方道歉,闯红灯被撞后要求机动车赔偿,违反规则后要求规则为自己的错误让路。这种逻辑本质上是一种“弱者有理”的心态,即认为自己受伤或处于弱势就有理,要求别人为自己的违法买单。
法治社会的基本逻辑是你违法了,后果由你自己承担。交通法规不是摆设,逆行就是违法,违法就要担责。希望每位交通参与者都能敬畏规则,遵守法律,也希望所有执法者能明辨是非,依法办事。只有法律被严格执行,规则被真正敬畏,我们的出行才能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