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广东广州一名顾客发布视频称,在一家超市的干货区看到一女子将宠物狗放在货架上,该区域摆放着无外包装的散装干货,存在卫生隐患。

超市工作人员回应称,涉事区域的干货将下架处理。他们表示,平时确实有顾客带宠物进超市的情况,尽管工作人员会进行劝阻,但效果并不理想。
据第一帮帮团消息,超市负责人进一步说明,该女子带狗进入超市时,店员曾主动劝阻其行为,但对方并未听从。随后该女子与另一名顾客发生争执,情绪激动之下将狗放在了货架上。当时,门店已经报警处理。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或开设专门的犬只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以下区域: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幼儿园;少年宫等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和体育场馆;餐厅和食品商店;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风景区、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纪念性公园和动物园。盲人和肢体重残人士可以分别携带导盲犬只和扶助犬只进入上述区域。




